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7-01-21

标题:武清区大王古庄镇北刘庄村征地问题

尊敬的市领导,您好:

最近北刘庄村开始征收农民的土地,现在土地对农民的重要性不在这里多说了,现在大王古庄其他村里的土地都确权了,而北刘庄的土地迟迟未得到确权,假如真的征收上去了,农民怎么办,下面是赔偿协议,顺便问一下,其中有一张连公章都没有就先叫村民签字,这样的流程合法么?而且按照这份赔偿协议老人每月领100元,这100元在现在这样的消费水平怎么华,请有关部门给予合理的解释,谢谢!!

[附件1]

[附件2]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7-02-0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大王古庄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

感谢您留言。接件后,大王古庄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负责相关工作领导调查处理。

一、土地确权问题

全镇17个村正在按照区级主管部门确权工作安排,逐一按程序履行相关手续。

二、征地协议问题

征地坚持自愿原则,村民同意征用,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履行征地手续。如村民有疑意,可与村干部进行沟通,详细了解有关征地政策及补偿等问题,在理解的基础上,自愿与村委会签订征收土地及补偿协议。

三、每人100元养老补贴问题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我市范围内所有的征地补偿标准只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镇党委、政府充分考虑到年龄较大村民的生活保障问题,在发放以上两费的基础上,由镇政府出资,专为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发放每人每月100元。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大王古庄镇人民政府

2017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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