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梁* 提问时间:2017-01-20

标题:这样的回复能让老百姓满意吗

区领导:

天津市物业收费最高标准1.2元/每平方±20%,但是下朱庄花郡家园从2013年投入使用即开始执行1.44元/每平方(1.2元/每平方+20%)。

一、为什么会是加收20%而不是减20%呢?这个加法是怎么来的?

二、这个加法直接导致广大居民生活成本升高,而一个物业公司的利润却提高,价格部门应该为人民群众服务还是为一个公司服务?

请有关部门真诚、直接、清晰的回复人民群众的诉求,不要糊弄老百姓。上一次的回复我真看不懂是啥意思?(见附件)

[附件1]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7-01-2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武清区房管局回复如下:

感谢您留言。接件后,房管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物业办进行处理。对于花郡家园收费问题,物业公司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在天津市房管局进行备案 ,业主在购房时已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进行确认,所以应该按照该标准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1月24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