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7-01-20

标题:窗户掉落砸坏汽车,险伤人命

领导好:我是越秀园居民,向您反应一下,越秀园小区,经常有居民的推拉窗掉落,头两天,高王院村民王会民家的窗户再次掉落,将停在楼下的小汽车砸坏,险些砸伤人,请领导关注,刚刚搬家时,发生过,在该网站也反应过,现在,犹豫时间长了,窗户质量不过关,再次频发,请帮忙处理,不要造成人员伤亡。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7-01-2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下朱庄街道办事处回复如下:

感谢您的留言。接件后,下朱庄街道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责成街物业办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您反应的问题与事实情况不符。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5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相应责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下朱庄街道办事处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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