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回复如下:
一、农村村民一户只能占用一处住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新的住宅用地。
(一)有一个子女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村常住户口,三代以上同居一宅,符合分立户口条件,现有宅基地不够增建一处住宅的;
(二)有两个以上子女、一子女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村常住户口,符合分户立户条件,现有宅基地不够增建一处住宅的。
请您根据自家实际情况,直接向所在镇街城建办公室咨询具体政策。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