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询问的问题,泗村店镇政府回复如下:
感谢您留言。接件后,泗村店镇政府非常重视,已责成村镇办负责人进行调查处理。
一、农村村民一户只能占用一处住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新的住宅用地。
(一)有一个子女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村常住户口,三代以上同居一宅,符合分立户口条件,现有宅基地不够增建一处住宅的;
(二)有两个以上子女、一子女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村常住户口,符合分户立户条件,现有宅基地不够增建一处住宅的。
二、村民如需建房应向本村村委会提出申请。但是,依据村庄规划,窑上村目前没有村庄建设用地可以划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泗村店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