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7-01-14

标题:农村非农业户口是否可以申请宅基地

我和我姐在上大学时转为非农业,目前户口还都在本村,我姐已经嫁到邻村(户口未迁出),我已婚育有两女和父母居住一所院内,家里三代同堂比较拥挤,请问是否符合申请新宅基地条件?如果符合要如何申请流程?如果不符合哪条不合适?坐等回复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7-01-1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武清区国土资源分局十分重视,回复如下: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第二条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农转非之后,其本人已不再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因此不能申请宅基地。”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国土资源分局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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