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于** 提问时间:2017-01-11

标题:托欠工资

大碱厂镇长屯村天津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严重拖欠员工工资,按照公司规定我们每月10号发工资,到目前我们11.12两个月工资没有发放,请领导依照法律为员工索要工资,老板买车盖大楼都有钱。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7-01-1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如下:

感谢您留言。您反应的问题,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高度重视,已经责成监察科调查处理。多次与您电话联系均关机,经核实,10月份工资已发放。已责令公司2017年1月25日前发放2016年11、12月工资,并将监督后续整改情况。

如您仍有疑问,可随时与武清人力社保局监察科联系,电话:29341610。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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