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公务员遴选
天津公务员遴选有若干问题需要规范:
第一,遴选的综合评价环节不应当在公布总成绩时才公布该环节成绩,应当在该环节结束后随即公布;
第二,遴选公布总成绩时查询者不应当只能查到自己的成绩,而看不到其他考生的成绩,应当像查询笔试成绩时一样,既能看到自己的成绩,也能看到每一个环节其他人的成绩;
第三,遴选考察环节结束后,不应当不在网络公示,尤其是不应当剥夺进入考察但未被最终录取者的知情权,应当在人社局官网或考试报名专用网站公示最终录取者名单,并提前将公示日期告知相关对象。中央机关、其他各地方遴选都有最终拟录取结果公示,不知为何天津始终不公示,严重影响公开透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