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鹅湖一号二期工程售楼处办公程序不合规,业主收到通知书来收房,被告知不能先验房,而且不给出示必要的三书一证一表等资料。问及这些信息时,总是说大家都是真的办的,我也不知道,等等。业主提出质疑,他们就说,你可以不收房啊,但是从我们寄出通知书后多少天就默认业主接收了。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1月10日
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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