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7-01-09

标题:天鹅湖一号售楼处不按法定程序办公

天鹅湖一号二期工程售楼处办公程序不合规,业主收到通知书来收房,被告知不能先验房,而且不给出示必要的三书一证一表等资料。问及这些信息时,总是说大家都是真的办的,我也不知道,等等。业主提出质疑,他们就说,你可以不收房啊,但是从我们寄出通知书后多少天就默认业主接收了。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1-10 是否超时:否

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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