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龙湾物业不理被淹地下室
2016年7月19日京津冀地区开始连日暴雨,我所在的龙盛园小区交付入住已经两年,但是由于龙湾开发商施工后未及时对强电井进行封闭,因此导致雨水顺着强电井注入地下室,我们隔壁邻居于当日下午1点电话告之物业水流倒灌之事,物业维修人员下午3点方至事发现场,下午6点仍未抽水完毕。由于物业对所发生事件处理不及时,导致此事件将我位于该处物业龙盛园3号楼1单元102地下一层的房屋内木制地板、实木家具、沙发、实木楼梯以及其他储存物品全部浸泡,水淹至墙约50公分处,至今墙皮开裂、长绿毛。我们地下一层房屋为一室一厅格局,建筑面积64平方,2016年初刚刚装修完毕,所有家俱均从北京采购,本次事件导致原告受损失面积巨大,受损失额度巨大。事件发生时,物业和开发商延误处理时间;事件发生后,物业未及时通知原告,致使我房屋内的家具浸泡损坏更为严重,墙面浸泡痕迹至今依然存在。
本次事故发生后,物业先是上门拍照清点损失,而后开发商上门修理地下下水管道,在修理过程中,不慎又将我卫生间内浴室柜砸碎,加剧了我的损失。
鉴于以上所发生的种种事故,我数次上门找两被告协商解决办法,均以让业主等待处理为由将原告请回。时至今日,物业竟然以业主自己看顾不当为由,拒绝再和业主商洽赔偿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