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韩** 提问时间:2017-01-04

标题:南湖保利溪湖林语二期存在问题

尊敬的领导:

南湖保利溪湖林语二期于2016年9月6日,让我们买杨村海棠湾的车位后才能参加选房,我以9万的价格买了(不知道在什么地方的)车位后,才获得选房资格,于2016年9月20日交了首付及契税等款项后,签了房屋买卖合同,等着备案、下贷款,但至今杳无音信,每次询问都不正面答复。

所买车位于当年次月被开发商又以7万5的价格低价收回。这样的做法到底合不合法?

当初之所以选此房就是看中的保利大公司、大品牌,没想到是这样的令人失望。老百姓买房是一生中的大事,企敢儿戏。现在每日都在惶惶不安中渡过,生怕下一步出现什么意想不到的事情。

我们想知道在这当中到底有什么样的事情?请给予我们正面答复。

以上所说句句属实,无半句虚假。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7-01-0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知悉,依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建议联系房管局或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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