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7-01-03

标题:武清梅尚国际开发商收购房人全款后不签合同无故要求退房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于2016年7月17日在梅厂镇梅尚国际售楼处与天津科亨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达成购房协议,在天津科亨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我承诺房屋质量和各项手续没有问题的前提下根据他的要求一次性付清房屋全款507918.62元后提供了网签需要的一切手续并签订了蓝湖郡项目签约审批单,签单后告知我该楼盘于2017年5月31日交房让我回去等候通知签订购房协议。2017年1月1日对方销售却告知我天津科亨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要求我退房并没有告知我退房原因,此种情况的还有20几家,请政府帮我解决此事,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7-01-0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依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建议联系房管局或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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