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1970年下乡,在武清区大王古村从事小学民办教师工作,1975年选调回天津市区,进入第一棉纺厂当操作工,现如今我们想咨询一下,针对当年的经历,是否有工资补助的政策?如有如何办理?请政府帮助解答,多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武清区教育局十分重视,回复如下: 感谢您留言。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2002年12月31日以前在我区所属的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成校)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以上(含1年)被辞退的代课教师,辞退后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自2014年1月1日起可享受教龄补贴。根据您母亲的情况,可以申请武清区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符合享受教龄补贴条件可享受教龄补贴。但武清区首批认定工作已经于2016年11月20日结束,下一批认定什么时间开始要等区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具体什么时间办理、如何办理,请您与大王古庄镇教育办公室联系,电话:022-82958255。如有其他咨询请致电82171095。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教育局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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