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建立劳动人事关系档案的事宜
区领导:
您好!
1、我是2014年在武清五一阳光转的天津市红印户口,但我在塘沽开发区上班,公司人事告知:转为天津市正式户口之后,拿着公司发的“天津开发区劳动人事关系登记表”,去户口所在地办理劳动人事关系档案。
2、此档案袋中含:公司发的登记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户口本复印件、个人学历证明资料、户口所在地档案办理部门的资料等。最后用密封条密封在档案袋中,然后个人将此档案带回并交予公司,最后交予塘沽开发区相关部门存档。
3、我的同事(新迁的塘沽户口)拿着公司发的登记表,到个人小区所属的街道办去办理档案事宜,并且有专门的窗口在办理此事,但是我在杨村问了N个单位(居委会、杨村街道、劳动局等),没有一个单位知道此事的办理是什么?
4、我咨询了塘沽的某街道办的领导后,他们说:这个事情在两年前天津市都全部实施了,武清(杨村)不知道吗?不可能?
所以,拜托区领导给我核实一下情况,我真的很着急(我已经求助两年了,都没有结果),真的让人有点心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