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廖** 提问时间:2016-12-29

标题: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测信息发布不及时

天津市重点排污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上,废气国控重点排污单位的自动监测信息里,只有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是实时发布的,其他企业发布的信息均是昨日发布的。

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采用自动监测的,全天连续监测”,及第二十条企业 “自动监测数据应实时公布监测结果,废气自动监测设备为每 1 小时均值”,第二十二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对企业不依法履行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的行为进行举报”,以及《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或者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请天津市环保局对未及时公布自动监测数据的企业落实执法,要求企业及时公开污染物监测数据等信息。

[附件1]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6-12-3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已致电与您取得联系,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6年12月30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