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6-12-29

标题:京塘公路57公里处超速罚单

16年8月6日 正常行驶 并未有超速驾驶情况 缺被告知有超速罚单 望合理解释 若本人确实存在超速行为,定遵章守法 接受处理

[附件1]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7-01-1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公安武清分局回复如下:

感谢您留言。接件后,公安武清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交警支队与您电话沟通,为您解释。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公安武清分局

二0一七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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