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程** 提问时间:2016-12-28

标题:武清区申请住宅问题

家住武清大孟庄镇小孟庄村,4世同堂,最小的,一个7岁,一个不到一岁,全是农业户口,现都居住在一处,宅基地长度19米多点的房屋内,想申请房基地,村里领导总说,条件不够,哪个条件不够我想请详细说明!谢谢各位领导!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7-01-1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大孟庄镇政府回复如下:

感谢您留言。接件后,大孟庄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城建办调查处理。根据武清县农村住宅用地审批管理办法(津武政发【2000】9号)规定“有一个子女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村(街)常住户口,三世以上同居一宅,符合分立户条件,现有宅基地不够增建一处住宅的”符合申请新的住宅用地。根据此文第三条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经与小孟庄村两委班子核实,小孟庄村现无空闲地可以使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大孟庄镇政府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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