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郡开发商与我们签署的合同上明确注明2016年12月31日前交房,然而今天得到通知,交房日期无限期延长且不予赔偿。给业主的说法是,因为政府勒令停工延误工期。开发商这是要把责任转嫁给政府和老百姓吗?买房子是工薪阶层一辈子的大事,开发商拿我们的大事儿开玩笑,政府不能坐视不管吧?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建议您参考与开发企业签署的相关购房协议或购房合同与开发商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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