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6-12-27

标题:关于产假津贴,强烈要求同样对待!

天津社保中心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是天津开发区的企业职工,2016年4月份生的二胎,同样符合国家二胎政策2016年生小孩,为什么11.23号之后生的给二胎128天津贴,之前生的就只有98天津贴。本来2016年1月1日之后生的产妇报销津贴就已经为了等天津生育政策晚了7个月,到7月之后才给报销,现在刚报销完这才几个月呀,就又出新的,多给30天,既然晚了7个月出报销政策为什么不能一次补充完整,况且本身都是符合国家政策的,之前一胎二胎差30天就不合适,现在既然统一了,那为什么11.23日之前生二胎比之后生的二胎的就少30天,这相距还不到一年的时间,所以强烈要求天津社保中心给个说法,给2016年1月份到11月23日之间生二胎的产妇补上少发的30天生育津贴!要求一致对待一视同仁!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12-3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为其解释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相关规定。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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