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一级医院药费问题
12月15日实行二,三级医院新的收费标准后,一级医疗单位出现一些让人不解的现象,取药药价出现莫名奇妙的提价,且没有任何解释。这里提供本人15日前后的两张单据,以及计算过程和结果供领导参考。
先看12.15之前的收据计算过程:
总药费 299.16 其中硫酸氢氯吡格雷片有5%增负,35.89x4x5%=7.18
299.16-7.18=291.98
291.98x75%=218.985 医保担负部分
291.98x25%+7.18=80.175 个人担负部分
以上计算过程与单据结果相符。
再看12.15之后的单据计算过程:
总药费297.76 其中硫酸氢氯吡格雷片有5%增负, 35.89x6x5%=10.77
297.76-10.77=286.99
286.99x75%=215.24 医保担负部分
286.99x25%+10.77=83.27 个人担负部分
结果是医保少担负了约15元,个人多担负了15元,医生也解释不了。希望主管部门下去了解一下,给个说法。
附件包括:
附件1 11.10取药单据。
附件2 12.22取药单据。
这个现象并非一家医院,我去了两家均如此,一家是民营,一家是国营。
请不要公示医院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