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董** 提问时间:2016-12-23

标题:房管局备案三个月?效率市民担忧.

你好,我2016.9.29日在天津中冶德贤公馆买了一户公寓,当时已经签订放贷合同,后续一个月后又打电话让我重新去签订一次房贷合同,理由是政策调整,由于我本人为外地人,我又去当地天津银行签订合同一次。当时开发商承诺售楼客户经理承诺12月份可以备案贷款并发放,可是至今确未有消息,我一再催促,未果,推脱一直在等房管局备案为何我买房首付已经缴了三个月,房管局备案三个月都未果?市民对天津市房管局效率堪忧!到底是哪个部门的问题?踢皮球让市民心寒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6-12-2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董**”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进行核查。此问题建议您咨询天津市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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