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供热合同问题
我在河东区福东北里买的房,2016年3月份左右下的房本,2016年10月24号我去交暖气费,供热站说原房主已经欠费好几年了,要求补齐所欠费用才能给供暖!可是我认为以前的供热合同是供热站跟原房主签的跟我是没有关系的,我又这个小区的房本,我就应该享有供热服务!我只要求供热站跟我重新签订合同!但他们只强调费用不补齐一切免谈!这件事情怎么处理呢?
我在河东区福东北里买的房,2016年3月份左右下的房本,2016年10月24号我去交暖气费,供热站说原房主已经欠费好几年了,要求补齐所欠费用才能给供暖!可是我认为以前的供热合同是供热站跟原房主签的跟我是没有关系的,我又这个小区的房本,我就应该享有供热服务!我只要求供热站跟我重新签订合同!但他们只强调费用不补齐一切免谈!这件事情怎么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