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投诉武清劳动局监察科执法不严
关于大碱厂长屯村天津昇达建筑工程有限份公司托欠员工工资一事,劳动局监察科的处理意见是11月份补发放7.8月工资,12月份补发9.10份工资,到目前为止,10月工资还没有发放,监察科说限期整改,难道这就是整改后的效果吗?后续就这样监督吗?你们没有处罚的法律和条例吗?请问监察科您答应的10月份工资什么时候发放?请你们加强劳动执法力度,保护员工权益。公司老板花200多万买车,公司前面盖的大楼,老板自己在村里盖的几层楼都有钱,就发工资没钱,谁信啊?请领导帮我们催发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