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6-12-18

标题:申请劳动补偿

本人与原工作单位天广消防(天津)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签定一年的有效劳动合同,2016年8月合同到期后公司在一个月内没有与本人续签,本人工作至2016年12月13日,现办理离职,公司应按(津人社局发【2013】24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应补偿本人在上一个劳动期满后至离职之日期间的双倍薪资,并协助本人办理失业保险领取手续,现公司违规停发本人工资,并不给予本人任何补偿,现本人向相关部门求助,盼回复!原公司负责人:武建国 15806754111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12-2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告知其维权的途径,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3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