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魏** 提问时间:2016-12-17

标题:蓟州区马伸桥山前屯拆除村民院内厕所,百信怨声载道!

蓟州区马伸桥乡政府为了面子工程,拆除山前屯村民院内厕所,给村民带来生活不便,造成财产损失。百姓怨声载道!请市长给百姓做主!!!

反 馈

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16-12-2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已将您的留言转至马伸桥镇政府核实处理,请保持电话畅通有效。

据马伸桥镇政府反馈:“您所反映的马伸桥镇山前屯村院内厕所被拆除问题”,经核实,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按照蓟县大整治攻坚战役指挥部《关于印发蓟县环境大整治的标准及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马伸桥镇对辖区内村庄违章建筑、户外厕所等进行全面清理,您母亲陈玉珍为山前屯村常住居民,在宅院外建有一间厕所,属于清理对象,因您母亲未在限定期限内自行拆除,故马伸桥镇予以强制拆除。

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马伸桥镇政府,联系电话:2973854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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