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苏** 提问时间:2016-12-17

标题:房屋漏雨三年不给修

2013年购买了首创溪提郡颂园的房屋,入住后发现屋顶漏雨。连续三年多次找到物业公司要求修复,但物业公司迟迟不予修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也给我们经济上带来了很大的损失。(屋顶保修期是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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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6-12-19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知悉,依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建议联系房管局或建委。房管局联系电话:23316187、建委联系电话:2319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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