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咨询的华庭豪苑小区地上公共停车位违规不合理收费问题,武清区发改委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回复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天津市定价目录》相关规定,住宅小区停车位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具体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2.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地上公共停车位收费需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示并经天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方可收费。
3.经我委调查,该物业公司《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在天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备案,且小区业主在购房时已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予以签字确认。物业公司将临时停车收费标准在车辆出入地予以公示,即地上临时停车位3小时以内免费,3小时以上每超过1小时收费2元。
如果您认为该物业公司停车位收费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您携带相关证据或通过电话到武清区发改委物价检查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58 29342610。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