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3年在河东第六大道三鼎家政预交款15000元家政服务费,约定家政服务按小时计费,每平米17.5元,今天我打电话预定家政服务被告知玻璃按新标准每平米25元,不再按照以前的约定,我认为这是三鼎方擅自修改服务价格,也从来没有电话通知,我认为这严重侵害了我们消费者权益,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维护我合法权益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登记,并分拨至河东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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