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崔黄口镇政府回复如下:
感谢您留言。接件后,崔黄口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示范镇建设办公室调查处理。2012年12月14日,崔黄口镇按照天津市关于示范镇建设的有关管理办法,对项目区实施范围、面积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项目区包括:西大刘、李辛庄、三百一、三百二、黄家洼、后巷、东黄辛庄、北县毫、南县豪、沈家庄。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崔黄口镇政府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