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6-12-08

标题:户口本婚姻状态一栏空白无法买房

尊敬的领导:

外地户口,未婚,近期购买河北区二手房,由于户口本婚姻状态一栏为空白,在河北区房管局打协议时,被告知必须注明婚姻状态为“未婚”才能办理,随后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被告知空白即代表未婚,派出所打印系统没法在户口本上打印“未婚”二字。

两个部门都有理由,我该怎么办,难道就因为这个没法买房了吗?定金和中介费已经交了,求领导帮帮我。万分感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6-12-20 是否超时:否

李靖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12月9日

李靖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市区国土资源分局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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