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执业医师多点执业是否享受医疗保险资格的留言已收悉,我们联系相关部门后答复,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6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按照市卫计委规定“本市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在经天津市批准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其执业地点是天津市。执业注册后,可在任意设置与其执业范围相适应的地诊疗科目或业务范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
医师在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后,由其注册地所在医疗机构代医师经与市社保中心签署《天津市医疗保险服务医师附加协议》后,取得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资格。
目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正在积极制定医师多点执业相关政策,研究医疗保险支付系统改造事宜,按照协议管理要求,正在制定医师多点执业的协议管理细则。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