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塘沽区浩泰健身房贻成福地广场店欺诈消费者
本人于8月28日在浩泰健身(贻成福地广场店)办理了2年2个月的健身卡,当时办理的时候咨询营业员开业以后,开卡是根据健身卡使用人的时间,由本人携带合同激活卡片后才开始计算使用使用的,开业之前可以的健身活动算体验,不算开卡。未激活之前不算计算开卡时间。由于10月7日,本人怀孕,跟前台小姐口头确认过,确实为开业以后,什么时候想健身来开卡使用,本人就没有再去健身,12月初,通过浩泰会员健身群得知,浩泰在会员不知情的情况下,11月1日,把未激活的会员全部开卡,也为通知到我本人,多次沟通,告知是浩泰高层的决定,是其内部销售组与高层沟通不畅所致,由于本人已经怀孕不能去健身,这个浩泰内部的责任问题不能由消费者来承担。再三确认是根据本人用卡需要激活后可使用,擅自激活开始计算时间,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多次要求退卡再到拒绝,或者要求不限时停卡,也不予回应,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帮助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