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天津市嘉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回复如下:
感谢您留言。接件后,嘉宁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栖仙项目调查处理。经查,您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栖仙温泉公寓项目物业管理服务,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由天津市嘉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该项目电表、水表等配套设施为开发建设单位于建设初期统一装配,栖仙西区用电计量为预付费磁卡电表,并未纳入国家电网统一管理,电费由物业公司代收,故电卡不能同国家电网缴费系统通用。小区建设初期配套安装的磁卡表预存电量较少,而且磁卡或电表出现故障,预存的电量丢失后无法补充。
冷、热水计量表为普通机械表,每月物业公司对业主用水量进行人工抄录,核算后进行费用的代收,定期向供水单位缴交。
嘉宁公司为栖仙公寓项目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期间,充分考虑了多数业主已习惯原管理单位开发区物业公司的各种费用的收缴方式,因此在管理中对各种费用的收取习方式未做大幅度的调整,其中电费的收取方法为:业主在交纳前期欠缴冷、热水费用后正常售电;对欠缴冷、热水费用又急需用电的业主采取限售电处理,每次售电不超过100元。
嘉宁公司也会根据管理当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和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调整工作方法,如您有特殊用电要求请您联系我们,嘉宁物业公司会在能力范围内全力配合、协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嘉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