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周**,在武清区高村镇卓达集团干的水、电、暖工程,于2014年2月12号进场施工,至2015年10月份停工。总承包单位:中晟路桥建筑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拖欠我方工程款壹佰肆拾万元,至今尚未结算。 我本是进城务工的农民,2014年,向亲戚朋友借钱和贷款承包工程,总承包单位拖欠工资及工程款,致使我困苦无措。我多次找到有关部门协调,但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 在此,请求相关领导能帮助我们农民工解决困苦,感谢! [附件1]
我叫周**,在武清区高村镇卓达集团干的水、电、暖工程,于2014年2月12号进场施工,至2015年10月份停工。总承包单位:中晟路桥建筑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拖欠我方工程款壹佰肆拾万元,至今尚未结算。
我本是进城务工的农民,2014年,向亲戚朋友借钱和贷款承包工程,总承包单位拖欠工资及工程款,致使我困苦无措。我多次找到有关部门协调,但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
在此,请求相关领导能帮助我们农民工解决困苦,感谢!
[附件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高村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查情况 您为个体分包人,带领工人于2014年2月至2015年10月在中晟路桥建筑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所承揽的天津卓越天下投资有限公司高村项目区工地干水、电、暖安装工程,双方有合同(合同为包工包料施工),在工程未完工的情况下,您撤场并索要农民工工资,上访时未有双方确认的任何材料。经调查天津卓越天下投资有限公司按照合同已付清中晟路桥建筑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工程款,而中晟路桥建筑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也无能力支付剩余款项。 二、处理情况 由于工程未完成全部施工,在此情况下我镇清欠办及区清欠办经多次协调相关部门,将工程进行了结算(工程款为284万元)并确定了农民工工资(工资为93.72万元)。后自述工人工资不够,经协调甲、乙双方又补发了50万元工资款,截至2016年10月27日将上述所产生的农民工工资全部发齐(有发放相关资料),所发工人工资共计143.72万元。投诉所述拖欠工人工资不实,140万元为材料款,就此材料款多次协调天津卓达公司及中晟路桥公司未果,建议走司法程序。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高村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3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高村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查情况
您为个体分包人,带领工人于2014年2月至2015年10月在中晟路桥建筑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所承揽的天津卓越天下投资有限公司高村项目区工地干水、电、暖安装工程,双方有合同(合同为包工包料施工),在工程未完工的情况下,您撤场并索要农民工工资,上访时未有双方确认的任何材料。经调查天津卓越天下投资有限公司按照合同已付清中晟路桥建筑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工程款,而中晟路桥建筑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也无能力支付剩余款项。
二、处理情况
由于工程未完成全部施工,在此情况下我镇清欠办及区清欠办经多次协调相关部门,将工程进行了结算(工程款为284万元)并确定了农民工工资(工资为93.72万元)。后自述工人工资不够,经协调甲、乙双方又补发了50万元工资款,截至2016年10月27日将上述所产生的农民工工资全部发齐(有发放相关资料),所发工人工资共计143.72万元。投诉所述拖欠工人工资不实,140万元为材料款,就此材料款多次协调天津卓达公司及中晟路桥公司未果,建议走司法程序。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高村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3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