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郭** 提问时间:2016-12-02

标题:烧烤店污染环境,同时存在火灾隐患

烧烤店坐落在河东区八纬路直沽园12号楼1门底商,长期以来放置在小区内的排风系统作用失效,每天晚上7点至9点期间大量有害烟尘排出,居民多次给95588反馈,至今无结果。11月26号晚9时左右放置在小区内的排风管道起火,在110、119赶到之前烧烤店将火扑灭。起火点紧挨着配电柜,电线,如果不是及时扑灭不知会照成多少财产与人身灾难!现烧烤店有用同样的材料对排风管道修复,烟雾污染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又增加了火灾隐患!强烈要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加以解决。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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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6-12-0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津政令第11号)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餐饮业的噪声、油烟污染问题由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该问题建议您向辖区政府反映协调街道解决。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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