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毛** 提问时间:2016-11-30

标题:养老金基数问题

本人是南营门街执法队退休人员,2016年3月开始领取退休金,退休金的基数申报是在2016年2月。退休后单位落实社保局的调资文件:从2014年7月开始至2016年3月,每月增加525元。由于申报基数的时候还没有执行此文件,所以我的工资基数中就没有增加的这部分。目前我的退休金比单位其他同年限同级别的、比我早退休几个月和比我晚退几个月的同事都低。我向区社保部门和原单位咨询如何补齐这部分基数时,两方相互推诿。

请问如何补齐这部分基数,具体由哪个部门执行?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12-1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养老金的留言已收悉,我们尽快予以答复,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6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电话联系,网民对现退休待遇有异议的,请通过用人单位咨询参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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