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档案在手里无法流存档机构
因为公司离职的问题,导致档案在自己手里一年,想通过一些途径存到正规机构,可是问了天津市各大人才均不接受:他们说1不接受个人档案2:二在手里的也不接受,只能建议去接到或者区县的咨询,然后去蓟县区的劳动局,劳动局说只存失业人员,去找蓟县人才 蓟县人才说必须提供这一年没在自己手里的证明以及报到证。我的档案因为一些原因在自己手里一年,我怎么去开这个证明,各方互相推诿,在网上咨询了一下很多人都有这个档案在自己手里的问题。因为各种问题造成档案在自己手里违规,可是我并没有拆封,目前有稳定工作一直在缴纳社保五险一金。而且就算违规,不管是罚款还是开具派出所户籍证明,是否应该有一个渠道来让档案能够被正式部门管理,而不是一旦在手里就无法再存进去。我们是一个法治国家,连犯罪人员都有重新做人的机会,一个档案难道要一辈子自己带在手里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