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俞** 提问时间:2016-11-28

标题:美团网与商家勾结,欺诈消费者

本人与2016.10.21日在美团团购了2张欢乐谷夜场门票,短信告知有效期为2016.10.21 20:00至2016.11.13 23:59分(附近1)。当天由于天气原因未去消费。到11月15日晚上申请了退款,但未成功,拨打客服电话无人接听。过后再次询问客服,客服答复该团购须在10月21日当天进行消费,若不消费退款也须在2016.10.28日(7天之内)前申请,与发送短信的有效期相互矛盾。

同时未经消费者同意,美团与商家私自将订单中未消费改为已消费,对消费者进行欺诈。

做为一名消费者,难道连选择哪天去消费的权益都没有,未进行消费选择退款的权利都没有。美团与商家勾结,以各种不平等条款、霸王条款侵犯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道我们就只能任人宰割,无处伸冤吗?

[附件1]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6-11-2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登记,并分拨至南开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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