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供热费滞纳金不该收
尊敬的领导:
我是咱们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书苑里1号楼16层08号的住户,我叫吴**。户主叫邓**,是我的妻子。
现在我向您反映一个问题:
自2000年我们入驻该房后,厨房的暖气从开始到现在始终就是冰凉的,向锅炉房反映过多次也没有解决。开始我们每年报修每年都得不到解决,但是我们并没有因此不交暖气费。
直到2014年至2015年度的供暖期,锅炉房才和收费员打招呼说实在修不好,优惠了我100元钱。
但是到了2015至2016年的采暖季我们不想要那100元的优惠,我们想要厨房暖和起来,可是还是没能修好。于是我们就希望问题得到解决后再缴费。直到现在2016至2017年度暖气费也该交了。
我们去缴暖气费,发现锅炉房改造后归河西热力公司管理,收费处和维修的分开管理,收费处说不管热不热,系统里有滞纳金就必须收,坚持要收2015至2016年度滞纳金。
去维修处,维修的说我们只管维修,怎么收钱他们不管!
我和收费处的收费员商量,我把这两年的暖气费都交了,再接着修暖气,可是收费处不同意。给我的答复是我们只负责收费,你暖气不热和我们没关系,你去找维修的。
现在我想问领导:如果我们把滞纳金交了,暖气还不热,那么我这些年到现在遭受的损失找谁呢?
更有甚者,如果我上一年度的滞纳金不交,今年的暖气费也交不了,这样过了2016年2月31日又产生了新一年度的滞纳金。
我们一直正常缴费,但现在总不能我们暖气不热还得受罚吧?
百姓就真的一点权益都得不到保障吗?
我向领导反应问题,也是希望把事情简单化:缴齐这两年的暖气费,不要收我们的滞纳金。
不热的暖气给我修好。如果实在修不好就给我个说法,约定一下明年如何缴费就可以了。
再次和领导说明:我们不是不交费,只是觉得滞纳金收的冤!
希望领导责成具体部门帮我们这件事。
在您百忙当中耽误您宝贵的时间,谢谢您。
河西居民:吴**、邓**夫妇
2016-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