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供暖公司没有以任何方式告知业主所产生供暖滞纳金问题
供热公司没有告知业主2015年-2016年度供暖费缴纳时间及预期会产生滞纳金,从2015年至2016年11月26日为止都没有接到东丽区华明镇供热公司或营业厅的任何方式的告知或通知,供热公司也没有相关资料证明他们做了通知工作,可是又没有证据证明他们做了此项工作,作为业主我有知情权,供热公司有告知权,但供热公司没有任何人或者以其他方式告知,至此产生滞纳金,我来营业厅来协商此时,没有人给协商解决此事,我在北京工作,特此回来解决此事,现场人员说解决不了,政府部门难道就只管收钱,不办事,政府的服务职能何在?期待及时予以解决,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