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结婚后户口迁至男方,男方村委会一直没有给土地,女方的土地在户口迁走后娘家村委会也收回了女方的土地。现在女方是两边都没有土地。孩子出生后至今也没有土地。相反有的人故去很多年土地却依然没有收回呢,国家不是提倡保护妇女儿童的权利吗?请武清区负责这方面的领导给予解决此事,还我土地。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请您直接到您所在镇街城建办公室咨询相关政策,核实所在村街土地分配情况。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