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韩** 提问时间:2016-11-24

标题:部队复员干部恢复干部待遇

我是一名1984年军队复员营级干部,回天津被民政局部门分配到企业,尽管一直在干部岗位,但企业倒闭按工人下岗买断失业,按社会闲杂人员退休。1.我1964-1968年部队院校本科生,按(1972)1号文件特别强调应定行政级,而给我定5级工。2.分配到企业2年,86年被二商局任命该企业副书记(副科级),89年企业破产倒闭,免去副书记,但未免副科级。所以我要申诉恢复我干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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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6-11-25 是否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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