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杜** 提问时间:2016-11-21

标题:滥用公权力,不为老百姓解决问题

我曾经于2016年1月份,将燕之屋碗燕的广告宣传册中药品宣传问题,反应至天津市河西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员会广告管理部门。对于这种明显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宣传,相关部门至今视而不见。

3月份,在我询问进度时,当时的广告管理部门的主管,说:别着急,等等吧。

我问:需要等多久,你的权利范围内的时限是多久?

这个管理人说:我可以报延,3个月不行,就在延长三个月,不行就在延长。

这就是管理部门的态度,让老百姓维权之路多么难走。难道就是因为商家的利益大于一切,还是小老百姓致死都是投诉无门吗?

习总书记改革以来,我觉得公权力部门的态度已经好转,但是在贵部门,我仍旧感觉到了寒意,一年了,不知道我的维权路还要走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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