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杨* 提问时间:2016-11-21

标题:员工离职后档案及自缴社保相关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本市一合资企业员工,天津本地人。由于个人原因计划辞职,目前档案由公司统一存档在北方人才。我想请问:1.如果辞职后,在没找好下一份工作前,根据相关规定,档案可否以个人存档形式继续存放在北方人才。2.辞职后,在找到新工作前如何自己缴纳社保,是否需要哪里出具什么相关证明等。3.个人缴纳期间可否按月进行缴纳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11-2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电话联系,为其解释档案转移及社会保险缴费的相关政策,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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