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6-11-18

标题:拆迁问题给我们答复

崔黄口镇政府为什不履行合同,过度安置不按合同全额发放,在有自我们拆迁到现在刚给我们拆迁款,我的利息怎么给我们算,要求给我们合理的答复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11-2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崔黄口镇政府回复如下:

感谢您留言。接件后,崔黄口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示范镇建设办公室调查处理。依据合同约定,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由于在6月底前完成分房,属于未逾期分房(前期延长过渡期已按每户2400元每月标准发放)。所以,2016年7、8两个月按整月发放,9月份属于结算期,按半月发放,不违反合同有关约定。另据镇政府与后巷村委会签订的《土地转让协议》约定,“转让费支付时间为:在乙方村民还迁结算期间,甲方向乙方足额支付土地转让费”。因此不存在由拆迁款产生利息问题。请您理解。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崔黄口镇政府

2016年11月25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