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6-11-17

标题:天津英睿健身会宝能店违约停止游泳项目,侵害消费者权益

我于2016年6月20日购买游泳健身卡,至10月30日通知我游泳馆闭馆不能继续游泳了。期间健身房以各种理由停止游泳馆数次。

健身房方面竟然一点诚意没有,要我们改去西沽游泳馆游泳,而且给我们的条件是游泳剩下的时间一年只给60次,两年给90次,我们无法接受。

鉴于健身房方的行为,我们强烈要求继续旅行合同,让我们继续游泳健身。

恳请你们给予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6-11-17 是否超时:

尊敬的李*: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登记,并分拨至红桥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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