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6-11-16

标题:六经路开滦里1号楼底商国振餐厅排烟扰民

六经路开滦里1号楼底商国振餐厅排烟扰民,如图所示:

首先,此家店名国振餐厅属于无照经营的餐厅,内部闲杂人等居多卫生环境堪忧。

其次,该餐厅将烟囱修在距离居民窗户3米以内的地方,导致玻璃上都是油污、居民通风时天天能闻到刺鼻的油烟味,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起居。

再次,该餐厅使用煤气罐,后院封闭且杂物堆积,极易造成火灾隐患。

周围居民多次找其理论,其店主态度恶劣,拒不拆除烟囱,拒不整理杂物,导致家中劳人与孩子无法正常生活,希望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附件1]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6-11-1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津政令第11号)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餐饮业的噪声、油烟污染问题由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该问题建议您向辖区政府反映协调街道解决。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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