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单位从16年3月工作到8月辞职,每月扣除个人保险缴费那部分.但只给上了7月份的保险.我去河西有关部门申诉了.10月31号已提交.但要说要等60天后才能解决.这样一来年底自己补缴保险那部分就交不了了.等明年再不交就产生滞纳金了.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了社会保险补缴的相关规定,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了社会保险补缴的相关规定,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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