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6-11-15

标题:陈嘴盛景花园乱收暖气费

我在2010年购买的武清区陈嘴镇盛景花园小区6-7-102房屋期房,约定2012年底交房,可是一直到2016年1月我才千辛万苦收到房(可是还是办不了房产证)今年我去供热公司去交暖气费工作人员却告知让我从2012年补交暖气费和滞纳金一万多元,我说2012年房子还没盖,我是2016年才收到的房,他说他们和开发商签订了合同必须交,这合理吗?开发商违约交房4年多,我们一直在找开发商协商未果,好容易把房子领到,供热站却让我为没盖成房子的空地补交暖气费和滞纳金合理吗?现在我不补交就不给我供暖,请政府给予帮助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11-2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陈咀镇回复如下:

感谢您留言。接件后,陈咀镇领导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物业办调查处理。经查,您反映情况部分属实。现已协调供热站负责人与您联系,请您携带买房合同到供热站协商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陈咀镇政府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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