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我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以前的“老人”不签订聘用合同,请问这种人违反了上面的第十五条,应该以哪个文件的哪一条为依据进行处理?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我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以前的“老人”不签订聘用合同,请问这种人违反了上面的第十五条,应该以哪个文件的哪一条为依据进行处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了事业单位聘用制解聘的相关规定,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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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了事业单位聘用制解聘的相关规定,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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